确保上情下达、下情上报,始终是古今中外管理之要义。
秦朝就有了关于官吏“五善、五失”的规定,唐朝以“四善二十七最九等”为选拔和考核官员的标准,而明朝的“考成法”更是确立了以“立限考事”“以事责人”为核心(试读)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