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摘要】明代溺女现象几乎相伴始终,政府通过刑罚、教化、经济补助三种措施以实施禁令以图遏制溺女现象。由于禁令刑罚措施中乡土社会人情的因素,朝廷对溺女罪的表达重于实际因素导致监察途径不可靠性,以及经济补助(试读)...